为推动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科研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加快科研成果转化、培育研究团队,依据《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拟定2025年度开放课题申报指南。
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遵循“开放、创新、联合、竞争”的方针,围绕视光科学科研创新发展方向,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南开大学所属院系设立,重点支持视觉科学、视光学以及视光交叉学科相关领域的应用基础及应用研究。加强对视觉科学,视光学及其交叉学科的科学研究与科技创新,全面提高视光及视觉发育相关疾病的诊疗技术,包括近视尤其是高度近视、斜视、弱视相关疾病病因,近视筛查、防控或干预技术及策略等前沿应用性基础研究与临床转化研究;常见视觉相关眼病包括干眼、视疲劳等临床诊疗关键技术及策略研究;视觉成像相关的大脑神经调控与屈光系统调控研究等。特别是在近视防控、视觉矫正与光学矫正研究、人工智能与个性化诊疗研究、基于大数据的眼健康管理、以及生物材料与视觉矫正和干眼治疗、基因诊断治疗等方向上寻求突破。优先支持与国际知名研究院所以及海外优秀学者、海外优秀青年联合申报的项目。
总体目标:以视觉科学为纽带,以“医工汇通,产研汇能”为主旨,寻求科研创新,为探索多领域深度融合的行业新质生产力而思辨进取。
一、申报项目立项方向
1. 聚焦高度近视、病理性近视发生发展机制及并发症治疗,利用医工学科交叉平台,探索新型防治方法,为打开近视防控新思路提供新方向。
2. 聚焦近视发生发展的生物学机制,研究遗传学、表观遗传学及两者交互作用在近视发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为近视防控的临床转化提供科学依据及新的指导策略。
3. 探索不同近视防控手段的生物学机制和行为学机制以及主要适应人群,包括遗传学、表观遗传学特征,以及眼球结构特征和行为学特征。为进行精准近视防控、提高近视防控效果提供理论依据。
4. 紧跟人工智能领域的快速进展,将图像识别、数据融合辅助诊断、智能感知、可穿戴设备等用于眼视光或眼健康专业,助力眼视光发展,为探索相关疾病发病机制和影响因素提供新的证据。
5. 研发基于全眼的光学相干弹性成像技术及相关设备。结合数字体积相关技术,开发无创便捷的生物力学特性测量方法,建立组织结构与生物力学特性变化的相关模型,研究其在不同条件下的行为特征,基于多模态影像配准技术建立的眼组织力学-结构耦合模型,预测生物力学特性变化,为眼科诊疗策略的开发提供支持。
6. 聚焦创新和转化。鼓励基于光学原理和生物学材料进行的视觉矫正及相关产品的研发。比如各种功能性镜片(包括框架眼镜和接触镜)的研发,接触镜相关辅助产品,比如护理液,润眼液等的研发。
7. 鼓励老视、干眼、视疲劳以及近视防控相关的新药以及新的治疗方式的研发。
8. 聚焦视觉发育的基础生物学与神经生理机制,重点研究神经发育关键期调控、遗传及表观遗传因素的影响;探索儿童视觉发育异常疾病的早期生物标志物,为先天性/获得性视觉发育障碍的早期诊断提供理论支撑;针对弱视、斜视、脑伤术后视觉障碍等相关疾病,结合视功能训练、神经调控技术、光学矫正及药物干预,探索多学科协同治疗新模式。
9. 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可穿戴设备或眼动追踪技术的儿童视觉发育动态监测系统,建立多模态评估模型;针对先天性/获得性低视力儿童,开展创新性与便携性光学辅助(助视器适配)、神经可塑性训练(视觉刺激疗法)的研发。
二、申报项目设置及申报条件:
开放基金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培育项目三大类。
(一)重点项目
资助强度为40-50万,研究周期为2-3年,本年度拟资助8项。
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在国内国际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的学术影响力,具备突出的科研创新能力,且能与天津市眼科医院相关人员联合找到具有转化前景的项目。
(二)一般项目
资助强度为20-25万元,研究周期为2-3年,本年度拟资助8项。
申请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已取得博士学位。所有申请人应具备独立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且研究方向须符合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培育项目:
资助强度为10万元,研究周期为1-2年,本年度拟资助5项。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已获得硕士学位,能独立承担研究任务或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研究任务,研究方向符合当年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
每位申请人同年可申请开放基金课题总数为1项,不可两年连续申请(有中标项目的,第二年不可申请)。
三、基金项目管理流程:
1.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下称研究院)每年组织一次开放基金申报评审,申请人需根据研究院本年度发布的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于征集截止日期前撰写《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申请书》(附件1),以“项目类型+单位+姓名+项目名称”命名项目申请书,并报送研究院项目管理部门,2025年7月11日18:00前请发送至联系人的邮箱:tjeye_sgyjs@163.com。征集截止日后的30日内,研究院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录取并公布评审结果;批准立项的课题从当年评审结果公布日起开始执行。
2.获得资助的申请人与研究院签署《南开大学技术开发合同书》,明确课题研究内容、预期成果指标、著作权归属及资助金额等事项。
四、基金项目负责人权利及义务:
1.课题负责人或课题骨干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相关准则,围绕合同书约定的研究内容开展研究工作,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将中止资助,追回项目资金,由课题负责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课题负责人需按《南开大学技术开发合同书》要求按期完成研究内容和成果指标。
3.课题负责人应按照课题计划提交《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中期进展报告》,研究院将组织专家对年度进展报告进行审查,对课题经费使用不合理或者未能按进度完成研究计划的课题,将终止资助,并视完成情况追回尚未使用的项目资金。
4.在课题实施过程中,课题负责人在课题执行期内不得擅自变更研究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研究院批准后方可变更。课题负责人因不可抗力原因,无法继续开展研究工作的,将终止资助。
5.课题负责人应在课题执行期限结束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开放基金结项报告书》并附相关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专著、专利、软件著作权、行业标准)和经费使用决算等相关材料;研究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课题进行验收。
6. 结题要求:
重点项目结题,应以“南开大学附属天津市眼科医院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中科院或JCR分区Q1、Q2),以天津市眼科医院视光中心有限公司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权利所有人,申请发明专利至少一项;
一般项目应以“南开大学附属天津市眼科医院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2篇,其中至少1篇中科院或JCR分区Q2。或按合同约定成果完成。
培育项目应以“南开大学附属天津市眼科医院或天津市眼科医院”为第一完成单位在SCI收录期刊发表研究论文1-2篇,或按合同约定成果完成。
7. 课题依照合同书约定的成果类型及数量进行验收考核;对完成情况优秀的课题,将进行滚动资助。
五、课题及经费管理
1.研究院每年根据眼科学及相关学科发展趋势,在南开大学网站公布开放基金申请指南,并根据本年度经费预算、开放基金申请数量及水平调整资助数量。
2.课题经费使用参照南开大学相关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南开大学医学院
张楠
电话:83662909
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
杨晓艳
电话:13920268264
电子邮箱:tjeye_sgyjs@163.com
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16日
南开大学视光科学研究院研发项目立项申请书-2025.doc.doc